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即墨市办公设备、电视机、照相机、多媒体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2010-09-01 来源:山东青岛政府采购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即墨市教体局的委托,对其办公设备、电视机、照相机、多媒体设备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0656-1041CJM29445

2、招标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电视机、照相机、多媒体设备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内容详看招标文件

包括:第一包:教师桌椅; 第二包:升降式钢木课桌、课椅;

第三包:打印机、复印机、速印一体机; 第四包:电视机、照相机;

第五包:多媒体设备; 第六包:教师计算机。

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第一、二包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须于开标时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4)投标单位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三、第四包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须于开标时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第五包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投标人须提供电子白板、投影机、视频展台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原件。

第六包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国内制造商、代理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原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招标中心发售(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7、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0年9月7日下午3:00前与招标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8:30-9:00。

9、开标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9: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开标地点:即墨市府前西街北头科技局对面会计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11、投标人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青岛市招标中新网www.qdbid.com。

12、青岛市招标中心地址: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016233

联系人:刘晓红 徐倩 赵龙

传真:0532-85016301

E-mail:lxh660128@163.com,lxh660128@sina.com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账号:8191-8196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0年8月31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