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诱导室外显示屏下端维护项目(第一包——第六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诱导室外显示屏下端维护项目(第一包——第六包)
项目编号:BJJQ-2010-111-01/02/03/04/05/06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699706-816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2年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万元) | 分包号 | 采购内容 | 分包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是否涉及进口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诱导室外显示屏下端维护项目 | 955.3800 | 01 | 室外显示屏系统运行维护 | 94.1200 | 否 |
02 | 95.0480 | ||||
03 | 170.0960 | ||||
04 | 250.6080 | ||||
05 | 317.5120 | ||||
06 | 项目监理 | 27.9960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六包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分包人民币300元,电子版另加收1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09月01日起至2010 年09月20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9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0年09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会议室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银行帐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项目联系人:王冉
联系方式:65915024、65699706-816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复印件)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5、 第六包投标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