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音视频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382)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第一包天津师范大学食堂电子屏项目需求书做如下调整:
项目需求书中“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屏体的“规格型号”尺寸与“数量”不一致的,以屏体的“规格型号”要求尺寸为准。
本补充文件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7月28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音视频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382)”补充文件第2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