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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山学院G栋宿舍弱电系统采购项目的更改公告LDXQG10-014(二)

2010-07-29 来源:广西柳州市政府采购

关于鹿山学院G栋宿舍弱电系统采购项目的更改公告(二)
采购编号:LDXQG10-014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鹿山学院G栋宿舍弱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0年7月1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更改公告如下:
一、原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原项目名称:鹿山学院G栋宿舍弱电系统采购
原采购编号:LDXQG10-014
二、原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已于2010年7月1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三、更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3、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肆级(含临时)或肆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现更改为:“3、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不含临时)或叁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2、原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10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 8月3日上午9时30分整;开标时间为:2010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后;
现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更改为:2010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0年 8月13日上午9时30分整;开标时间更改为:2010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后。
3、招标文件原合同付款方式为:“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齐全后支付30%合同款,安装、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是指:任何测验须使整个系统完整通过,不允许部分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合同款;其余款项自动转换为质保金,全部货物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付清剩余5%合同款(不计利息)。(若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大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则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年限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8%,剩余2%合同款在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现将合同付款方式更改为:“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齐全后支付30%合同款,安装、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是指:任何测验须使整个系统完整通过,不允许部分验收。验收由采购单位、使用方及采购单位邀请的行业专家共同组成验收小组按国际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格》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之日起,由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合同款;其余款项自动转换为质保金,全部货物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付清剩余5%合同款(不计利息)。(若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大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则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年限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8%,剩余2%合同款在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请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投标。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联 系 人:梁颖杰
2、联系电话:0772-2622293 传真电话:0772-2622292
五、网上查询:www.ccgp.gov.cn、 www.gxcz.gov.cn、 www.zfcg.gov.cn、 www.gxxinyu.com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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