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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有线数字电视监管系统》第一期试点建设项目

2010-07-15 来源: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有线数字电视监管系统》第一期试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0162HG2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有线数字电视监管系统》第一期试点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1)包1:省中心软件管理平台及其相关设备
    2)包2:电视节目停播劣播监测设备
    3)包3:四个前端数字监测设备(由两投标人中标)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软件管理平台开发商或是硬件设备制造商。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但联合体投标人只允许由2家公司组成。而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必须是具有开发“中心管理平台”经验的专业公司,另一家则应是前端数字监测设备的制造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2家公司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包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各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格证书》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分包涉及采购的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具原厂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授权书和设备售后服务授权书;采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产品,必须提交产品开发商授予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遵循3个分包的投标规则:即投标包1的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只可选择包2或包3的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如选择包3进行投标,只可对包3其中的2个前端(各1套配置相同的设备)进行投标,超出此投标数范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交组成联合体双方联合签署的投标协议书。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包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各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的停播劣播监测设备,必须提供行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遵循3个分包的投标规则:即投标包2的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可以投包1,不能投包3, 超出此投标数范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交组成联合体双方联合签署的投标协议书。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包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各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交取得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监测前端设备入网许可认证(复印件);
 3)本项目涉及采购的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出具原厂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涉及采购的操作系统等,应提供产品开发商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遵循3个分包的投标规则:即投标包3的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只可投包3其中的2个前端(各1套配置相同的设备),也可以投包1,但不能投包2。超出此投标数范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交组成联合体双方联合签署的投标协议书。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7月14日起至2010年8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4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九、开标、投标时间:2010年8月4日9:30时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赵俊雄
     电话:020-83592216                              电话:020-61292017,13719285235
     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                联系地址:
     邮编:510091                                    邮编:510000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帐号:744320018280000834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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