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南江县电教馆多媒体投影系统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多媒体投影系统 | ||||||||
预审公告: | 南江县电教馆“多媒体投影系统”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南政采招[2010]24 号 | 公告日期: | 2010年7月5日17时41分 | ||||||
行政区划: | 巴中市-南江县 | 采购包个数: | 1个 | ||||||
采 购 人: | 南江县电教馆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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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5、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中带*的产品的销售授权(原件)、提供生产厂家对该项目中带*的产品的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认购。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2、3、4项复印件加盖鲜章。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 月 26 日8:30-18:00 |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 | ||||||||
标书发售地点: |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
投标区Email: |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10年7月27日10时0分 | ||||||||
投标地点: | | ||||||||
开标日期: | 2010年7月27日10时0分 | ||||||||
开标地点: |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南江县电教馆 联系电话:0827-8222611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27-8269723 8266606 传 真:8269723 | ||||||||
其它内容: | 投标邀请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江县电教馆申报和财政局审批意见,拟对一批多媒体投影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0】24 号 二、招标项目:多媒体投影系统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多媒体投影系统设备 普通投影系统62套;电子白板系统11套;移动投影系统5套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 月 26 日8:30-18:00在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均需加盖鲜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 7月27日10: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 | ||||||||
备 注: |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