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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州技师学院电脑及投影机的询价

2010-07-01 来源:江苏泰州政府采购网

  关于泰州技师学院电脑及投影机的询价

  (TZZC2010083)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对下列货物进行集中采购,请报价单位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报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有良好信誉及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

  二、货物需求情况:

序号

名 称

配置及技术参数

品牌

数量

1

台式电脑

CpuCore2 E5400

内存:2G、硬盘:320G

主板带硬件还原,网络同传功能(教育应用)、独立显卡: 512M、显示器:19LCD、鼠标:PS/2接口光电鼠标

其它为标准配置

联想DELLThinkCentre        

60

2

投影机

标准分辨率:1024×768

 最大分辨率:1600×1200

标称亮度:3200流明

3M

2

 

 

 

 

 

  特别说明和要求:1、电脑及投影机为设备生产厂家的原厂原装产品

  2、质保:电脑主机及显示器生产厂家三年以上免费质保;投影机主机生产厂家壹年以上免费质保,灯泡6个月以上免费质保

  3、设备的硬件故障在接到报修电话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在规定定时间内修复的必须免费提供备件或备机供校方使用。

  4、供货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前安装调试结束。

  三、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本市范围内)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安装、调试等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四、 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壹周内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报告上须有验收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五、 付款方式:

  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报告交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后向买方收取全部货款,履约保证金在用户正常使用十二个月后由泰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退回。

  六、 质量保证:

  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买方必须能享受制造厂商关于本设备的通用质保和售后服务(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卖方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实行叁年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免费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2、卖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配件相兼容,如不兼容、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其他问题,卖方需在不降低档次的前提下无偿提供配件或更换配置。卖方如发现采购需求表的配置有无法使用和不兼容等问题,需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

  七、售后服务

  (1)故障报修要求实行2小时响应,每隔3个月上门巡检一次。

  (2)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4)设备的硬件故障在接到报修电话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在规定定时间内修复的必须免费提供备件或备机供校方使用。

  (5)卖方的其他服务承诺。

  八、 货物报价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配置

数量

投标单价

供货

日期

质保(年)

 

 

 

 

 

 

 

 

 

 

 

 

 

 

 

 

 

 

 

 

 

 

 

 

 

 

 

 

 

 

 

 

 

 

 

 

 

 

 

 

 

 

 

 

 

 

 

 

 

 

 

 

 

 

 

 

 

 

 

 

 

 

 

 

 

 

 

 

 

 

 

 

 

 

 

 

 

 

 

 

投标总报价:

  注: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5、设备的质保需列出质保卡的规定的质保期限及条款

  九、投标保证金:参加的投标商必须以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在2010年7月6日下午3:00(北京时间)之前交纳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办,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泰州分行新区分理处,帐号:018260000079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回。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叁份(一正二副)。请在2010年7月6日下午3: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民服务中心(海陵南路306号)2楼会议室,过时不候。

  十一、报价文件和有效期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2、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3、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5、报价单位简介及产品样本资料,制造厂商授权文件(如有);

  6、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7、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本次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

  十二、评标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泰州市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报价文件。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胡先生,传真电话:0523-86888092 、联系电话:0523-86888092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30日

  注: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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