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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大厦智能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0-06-28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编号:0625-10217019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采购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大厦智能化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大厦智能化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和概算编制、施工现场服务等。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部建筑工程机电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含消防和智能化),或信息产业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 同类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单项目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且智能化系统工程造价≥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工作(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不能提供的以网上公布的施工招标中标价为准,投标人提供网上下载资料供采购人审查)。
“公共建筑”指: 写字楼、政府办公大楼,商场、金融建筑,酒店,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招标文件发售
3.1发售时间:2010年6月26日起每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2发售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10室/宁波市槐树路146号黄金水岸2404)
3.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1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0日0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0年7月20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区体育馆,钱湖南路578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蓉
联系电话:0574-8281110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邮 编:310003
电 话:0571-85860252、13777579058
传 真:0571-85860255
电 子 信 箱:85860252@vip.zj.com
联 系 人:卢斌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0年7月20日上午9:00时前向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20000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应当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保证金以到达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内的时间为准,由于资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及时到账或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银行帐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81014101302093045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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