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南丰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性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ZD2010-C051
2、招标内容:视频会议室系统设备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见设备配置,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价 37万元人民币。
3.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b、商业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供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报名购买标书时需提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资金≥200万、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报名时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出具的快捷CREATOR、比利时博尼BONEY、美国莱康NEXKON、美国艾迪克 AUDIO&tech品牌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科达KEDACOM品牌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制作中须提供原件)。
4.发售标书及报名时间:2010年6月24日—2010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标书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发售标书及报名地点: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采购单位:南丰县人民法院
9、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孔志辉 13361660169 电话/传真: 0794-8222777
邮 箱:fzzd8889@sina.com 网 址:www.jxfzzd.com
20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