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苍溪县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项目 | ||||||||
采购项目名称: | 苍溪县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项目 | ||||||||
预审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cxgysc(2010-097) | 公告日期: | 2010年6月18日17时4分 | ||||||
行政区划: | 广元市-苍溪县 | 采购包个数: | 1个 | ||||||
采 购 人: | 苍溪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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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有CMMI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是2008年重新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 4、投标人近两年须具有应急管理相关项目建设经验,至少有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同类业绩一个(以合同为准); 5、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良好的信誉。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1、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必须获得所选主要设备(服务器、防火墙、多路传真机、交互式显示平台、存储备份、GIS平台软件,以下简称“六大主要产品”)原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收并提供原厂商授权证明文件。 12、投标人在四川境内注册设有常驻办事机构,有在当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驻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证明。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0年6月18日开始至2010年6月25日17时止(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 ||||||||
标书售价: | 200元/份 | ||||||||
标书发售地点: | 苍溪县残联办公楼二楼(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 | ||||||||
投标区Email: |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10年7月8日15时0分 | ||||||||
投标地点: | 苍溪县残联办公楼二楼(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 | ||||||||
开标日期: | 2010年7月8日15时0分 | ||||||||
开标地点: | 苍溪县残联办公楼二楼(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龚先生、李先生/0839-5285323 | ||||||||
其它内容: | | ||||||||
备 注: | 报名时,由隶属于企业的相应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鲜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文件时,须将资料费缴入集中采购机构的帐户中。 帐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帐 号:10022076852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苍溪县支行营业部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