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我中心拟对LED显示屏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权、信誉良好、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报价。
标段 | 货物名称 | 配置信要求 | 数量 |
A标 | 半室外LED单红显示屏 | 半室外P10mm单红电子显示屏,台湾芯片、台湾管、异步卡,黑色铝合金边框(宽4cm) | 共10块,约为20平方米(结算以实际安装的净面积为准) |
B标 | 双色LED室内显示屏 | P3.75,台湾芯片、台湾管、异步卡显示,黑色铝合金边框(宽4cm) | 约6平方米(结算以实际安装的净面积为准) |
说明:
1、本次询价分A、B两个标段,每标分别确定一个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参加上述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
2、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方报价时应报每平方米的单价,投标报价含安装调试、软件、各种线材、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3、请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于北京时间2010年6月18日10:00之前密封送至我中心政府采购股(二建大厦四楼),逾期函件无效。投标报价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报价文件需提交一式三份)。
4、A标预算价为2000元/每平方米,B标预算为4100元/每平方米,若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单位预算,则本次招标视为废标。
5、评标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若有两人以上同时中标,则由采购单位抽签确定中标人)。
6、本次询价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询价函售价壹佰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及时交纳该款(壹仟壹佰元),并确保在2010年6月17日17:00前入我中心的一个帐户(开户行与帐号:
中国建设银行新干县支行:36001457010052502161
中国工商银行新干县支行:1509213609000029321
中国银行新干县支行: 746770747548093001)。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中心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8、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并签订合同后,必须在十天内送货上门,并免费安装调试。
9、安装地点:A标为全县的10个乡镇卫生院(七琴、金川、沂江除外),B标为新干县城。
10、售后服务要求:叁年免费维修。
11、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毕,试用1个月无质量后付合同款的90%,余款1年内付清。
12、质量保证:投报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联系电话及传真:0796-2681877
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