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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弱电系统

2010-06-0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弱电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弱电系统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ylzfcg[2010]0401
公告日期:
2010年6月4日10时57分
 行政区划:
南充市-仪陇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本项目位于南充市仪陇县,地上六层。本次招标的主要有网络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网络交换机系统、大楼广播系统、网络安全、会议室两个和门厅LED电子显示屏等工程。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6月24日16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0817-7216719
 其它内容:
               招标公告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弱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ylzfcg[2010]0401
二、招标项目: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弱电系统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 75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南充市仪陇县,地上六层。本次招标的主要有网络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网络交换机系统、大楼广播系统、网络安全、会议室两个和门厅LED电子显示屏等工程。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 具有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三级资质及以上;
3. 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服务器、DVR嵌入式数字硬盘录象机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6月 4日至2010年6月10日(工作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购买标书时应持单位介绍信。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6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仪陇县财政局会议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1399075663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仪陇县新政镇
邮 编:637631
联系电话:0817-7216719
传 真:0817-7216719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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