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办公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
呼政购询2010— 10号
二、项目名称
办公设备
三、项目内容
台式电脑33台、笔记本电脑2台、扫描仪1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8台、打印机14台、投影仪1台、电脑桌33张;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固定经营场所。
7、制造商须具有有效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产品经销授权证书。
五、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0年5月27日-2010年6月1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询价采购文件在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506房间领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六、各种款项的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呼市商业银行玉泉支行
帐 号:103101201110110684
七、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询价采购响应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2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询价采购响应文件不予退还。询价采购响应文件必须在2010年6月2日下午3:00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递交的询价采购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日下午3: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九、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 系 人:魏巍 李妍
电 话:4669336 4669376(传真)
邮政编码: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