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铜山城区楚河开发管理办公室 | |
工程名称: | 铜山城区楚河两岸夜景亮化工程 | |
工程地点: | 铜山城区楚河两岸 | |
项目批准机关: | 铜山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 | |
资金来源: | 国有 | |
招标代理机构: | 铜山县诚信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0-6-3 9: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0-6-3 11:3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铜山县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 | |
联系人: | 0 | |
联系电话: | 83401405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0-5-26 16:40:00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0-6-3 | |
公告详细内容: | 铜山城区楚河南岸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1. 铜山城区楚河开发管理办公室拟建的铜山城区楚河两岸夜景亮化工程,已经铜山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铜发改经贸投【2009】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铜山县诚信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铜山城区楚河两岸; 3.2工程名称:铜山城区楚河夜景亮化设计及施工; 3.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4工程规模:规划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沿河呈带状分布; 3.5工程造价: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3.6工程内容:铜山城区楚河两岸夜景亮化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3.7计划开工时间: 3.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定方式评标,由专家对设计方案和相关资料进行论证评比。招标单位征求有关意见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进行商务洽谈,签定合同后进行后续设计。 4.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亮化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其他相关资质; 4.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施工的负责人或主创人员; 4.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4.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8必须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5.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5.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5.3经办人身份证; 5.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6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备案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结); 5.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8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5.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随投标申请书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5.11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投标人所提供一切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 6、报名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由企业基本帐户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入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帐号:249501040000513,到帐后方可换取收据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确定中标人之后7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设计合同7日内,予以全额退还。 7、请申请人于 8、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现场考察情况确定投标人数,未选中者不另行通知。 9、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单位将邀请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通过对每栋楼和玉泉河分别看图片、看演示、看资料、听讲解得出个人意见并采取百分计的办法分别进行打分。 10、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招标人地址: 铜山城区行政区 联系人:胡 锋 手机:13952261035 程海峰 手机:13952161986 办公室电话:0516—83535635 传真:0516-8350590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山新区同昌西路169号三楼 联系人:乔维娜 电话:0516-83401405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0 年5 月26 日至 2010年 6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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