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东市行政政法处的委托,对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设备项目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并做出最有利于用户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DDCGXJ2010068
三、项目内容、规格、单位、数量:(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报价格应为丹东交货价格、运费等且为一次性报价),并详列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总价。同时报价单必须附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08或者2009年已年检,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年检情况记录,同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
2、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有专业的从业人员,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 验收:执行国家、省、市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后出具验收单。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清总货款。
5、项目完成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5日内,地点为用户指定地点。
6、报价单用A4纸打字,密封送达,否则无效。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2010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办公时间)到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政府综合办公楼21层)领取询价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U盘及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已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等
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采购中心将拒绝领取文件。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5月27日9时前。
七、联系人及其他:
1.联系人: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 焦春阳 蒋艳
2.联系电话及传真:0415-2172355;
3.地址及邮编: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政府综合办公大楼,邮编:118000;
4.成交结果将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五日内在丹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网址: zfcg.dandong.gov.cn
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