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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广播电视台音乐厅演播室视音频设备采购

2010-05-24 来源:江苏徐州建设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条件)
1、徐州广播电视台和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的音乐厅演播室视音频设备采购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拨,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湖中路
(2)工程规模: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标段划分: 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视音频设备,包括深化施工图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
(2)具有本项目设备经营权的制造商或其国内授权经销商;
(3)有集成转播车项目的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叁拾 万元,
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交纳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5月21日至 2010年5月27日。
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8、请申请人于 2010年5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 报名。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7)集成电视转播车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8)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有生产企业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9)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以上资料(1)~(8)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三套复印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55分;技术标30分;业绩15分。
13、招标人地址:西安南路
联系人:王东升 电话:85690082 传真: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525室
联系人:黄振丽 电话:83908186 传真:8390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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