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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安中学、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北京市育才学校和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附属中学项目招标公告

2010-05-21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

  [2010]24号

  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广安中学、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北京市育才学校和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附属中学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XWGP-2010-GK- 24

  2. 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 技术参数及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项目名称及数量

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元

1

北京市广安中学更新多媒体设备             12

300000

2

北京市第十四中学信息技术教室改造         1

353200

3

北京市育才学校信息技术教室升级改造             1

322340

4

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附属中学多媒体设备更新     7

144200

  3. 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2%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成本制作费)(不邮购)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 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

  6. 购买标书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即菜市口十字路口东北角三层)

  7. 投标时间:2010年6月10 日上午9:00至9: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0年 6 月10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即菜市口十字路口东北角三层)

  10.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0.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3具有投标货物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专业技术能力。

  10.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投标人须具有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12.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3.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系人: 魏欣莉 王祖军

  电 话:(010)63132359 传 真:(010)63027289

  2010 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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