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曹禺公园二期工程灯光音响设计和施工 (项目名称)己由潜江市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项目业主为 曹禺公园二期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曹禺公园二期工程位于潜江市城区以北、曹禺公园一期工程以西,,占地面积48.69公顷,工程概算投资13000万元,包括建筑、市政、园林、景观雕塑、景观灯光、水景等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景观灯光音响工程设计、设备及安装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投资控制在650万元以内;工程范围详见业主提供的平面图。
(2)工期要求:配合曹禺公园二期项目施工,确保2010年9月20日前完成曹禺公园二期工作内容的施工、调试和专项验收。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设计方案任务书: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要求,对曹禺公园二期建设项目的景观亮化音响工程进行方案设计与报价。亮化方案要尽可能充分体现与建筑、景观、周围环境的和谐,为公园增添活力与美感。并保证所使用的产品为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具有较好的耐用性,最大限度的减少今后的维修。投标报价必须在业主限价之内,并以充分体观自行设计方案的价值。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的质保体系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16_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潜江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5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潜江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潜江市招标投标网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禺公园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 潜江市园林局一楼 地 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建设大厦十二楼
联系人: 吴启松 联 系 人: 周 全
电 话: 13593905089 电 话: 13886952999
传 真: 传 真: 0728-6955193
2010年 4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