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西城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的委托,对其购置视频处理系统等设备项目进行招标,因第一次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废标。现第二次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均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XCTP—2009—200
项目名称:西城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购置视频处理系统等设备
采购人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马相胡同东桃园2号楼209
一、项目内容:购置视频处理系统等设备 其中包括:视频采录系统、视频编辑系统及专家评审及干部培训系统
(具体需求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二、对投标商的要求:
1.电视机、投影机及功放须提供3C认证证书;
2.电视机须提供节能认证证书;
3.所投设备中一体球型彩色摄像机(包含:全方位电动云台)(不带护罩)、摄录一体机及会议室系统(手拉手话筒主机、手拉手话筒主席机、手拉手话筒代表机)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提供代理商授权书的须提供经销商的资格证明。
以上3项要求须投标时提供
三、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08或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属新注册企业,须出具当年验
资报告(复印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8. 提供近两年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3个(含)以上,要求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四、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北京市西城区政
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在2010年4月23日上午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其他收受人无效。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报名时均提供复印件。
5.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0年4月20日-2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6.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大后仓胡同冠英园西区5号楼(区人大、政协)7层706室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 4月23日上午9:00开始(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刘 沛 电 话:010-66534175
备注: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本项目采购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