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大武口区招商局、隆湖四站小学、幼儿园、市七小、市森林旅游公司等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项目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主要货物参数及标段划分详见询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台式电脑 | 台 | 2 | 6 | 数码相机 | 台 | 2 | |
2 | 投影仪 | 台 | 1 | 7 | 台 | 1 | ||
3 | 速印复印一体机 | 台 | 1 | 8 | 一体机 | 台 | 1 | |
4 | 台 | 2 | 9 | 专业功放机 | 台 | 1 | ||
5 | 功放、音箱 | 套 | 1 | | | | | |
(1)所有投标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产品。
(2)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基本参数配置。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质证书;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5)符合参数要求中其它的企业标准。
五、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质保期满一次付清。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0年4月16日至2010年4月20日18:00,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免费领取,也可登录到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515264261@qq.com(密码:dwkqzfcgzx)直接下载询价文件,下载完成后将询价文件领取表填报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确认报名,不回复传真将视为不合格投标商,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报名登记;
(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0年4月21日9:00前;
(3)投标文件递交至地址:宁夏大武口区政府院内四号楼一楼会议室(人大办公楼一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在开标结束后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现场清退,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检查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中心开据的收据复印件及企业出具的收据无息退付。
八、开标时间及地址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21日8:30至9:00前;
(2)开标时间:2010年4月21日9:00;
(3)开标地址:宁夏大武口区政府院内四号楼一楼会议室(人大办公楼一楼)。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院内二号楼一楼
项目联系人:代风云 陆建文 电话:0952-2029829 0952-2026846(兼传真)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