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望京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音视频及灯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DHZB-2010-21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225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706室(马甸桥东北角)
招标代理联系人:孙彩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620163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选用采购方式原因:适用
采购货物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全新货物,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检测标准,以及采购货物应向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具体技术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良好的纳税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在京有常设服务机构。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4月1日至 2010年4月8日,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706室(马甸桥东北角)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1日13:40时
开标时间:2010年4月21日13:40时
开标地点:望京街道办事处二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比法,满分为100分。
其他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也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