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衡阳市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2010-2011两年度,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以下的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不同品牌的定点供应商,现将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衡阳市2010、2011两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政府采购
采购编号:HY2010-C001
招标编号:YQ2010-FW001
二、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月15日
三、更正事项如下:
3.1 更正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五条:“招标内容”
更正前:
品目号 | 品目内容 |
| 品目号 | 品目内容 |
品目一 | 笔记本电脑 | 品目七 | 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 | |
品目二 | 台式电脑 | 品目八 | ||
品目三 | 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 品目九 | 空调(不含中央空调) | |
品目四 | 复印机 | 品目十 | ||
品目五 | 速印机 | 品目十一 | UPS电源 | |
品目六 | 碎纸机、传真机、扫描仪 |
| 品目十二 |
品目一、品目二和品目九、品目十,同一品目的同一品牌确定2-4家不同的定点供应商;
品目三~品目八、品目十一、品目十二,同一品目的同一品牌确定2~3家不同的定点供应商。
更正后:
品目号 | 品目内容 |
| 品目号 | 品目内容 |
品目一 | 笔记本电脑 | 品目七 | 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 | |
品目二 | 台式电脑 | 品目八 | 投影机 | |
品目三 | 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 品目九 | 空调(不含中央空调) | |
品目四 | 复印机 | 品目十 | 办公家具 | |
品目五 | 速印机 | 品目十一 | UPS电源 | |
品目六 | 碎纸机、传真机、扫描仪 |
| 品目十二 | 服务器 |
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同一品目确定3-5个品牌,每一个品牌确定2-3家供应商;
品目四至品目八、品目十一、品目十二,同一品目的同一品牌确定2~3家不同的定点供应商;
品目九、品目十,同一品目的同一品牌确定2-4家不同的定点供应商。
3.2 更正事项(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
更正前:协议定点采购期限:贰年
更正后:协议定点采购期限:壹年
3.3 更正事项(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十八条“18.1.3 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更正前:
评标方法:最低价评分法(同一品目的同一品牌按最大优惠率确定)
更正后:
评标方法:
(1) 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由综合评分法确定品牌,每一品牌的定点供应商数量由最低评标价法确定。预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最优条款。否则,将按排名顺延补录预中标人。
综合评分法的评分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1 | 品 牌 | 25分 |
2 | 市场占有率 | 10分 |
3 | 自主知识产权 | 10分 |
4 | 高新技术 | 13分 |
5 | 荣誉证书 | 12分 |
6 | 生产厂家实力 | 15分 |
7 | 售后服务 | 15分 |
合计 | 100分 |
(2) 品目四至品目十二的评分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预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最优条款。否则,将按排名顺延补录预中标人。
(3) 品目一至品目八、品目十一、品目十二:当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同一品目同一品牌的折扣率相同且超过3家投标人的情况下,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公司实力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确定2-3家供应商。
(4) 品目九、品目十:当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同一品目同一品牌的折扣率相同且超过4家投标人的情况下,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公司实力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确定2-4家供应商。
3.4更正事项(四):
更正前: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为:2010年2月6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更正后: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为:2010年4月9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3月23日至2010年4月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五、采购单位: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杜忠毅(0734-8867617) 颜金辉(0734-8867616)
本公告在原公告基础上,有修改之处,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无修改的以原公告内容为准,牵涉到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也随本更正公告而变更。
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