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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信号灯、指路标牌、监控设施设备进行询价招标公告

2010-03-23 来源:中国建设招标网

  永年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永年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就永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信号灯、指路标牌、监控设施设备进行询价招标,欢迎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YNCG 20100317

2、 招标项目:A包:道路信号灯、指路标牌、B包监控设施设备;

3、 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3月 22 日至23日工作时间;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0年3月22日至23 日工作时间;

5、 采购文件售价:A、B标书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开始时间:2010年3月 25 日上午9.30;

7、 投标截至时间:2010年3月 25 日上午9.30;

8、 开标时间:2010年3月25 日上午9.30;

9、 开标地点:云江饭店7搂会议室。

10、 供应商投标须知: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满足一下条件:(以下均为原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投标产品属于其生产或销售范围。

(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河北省内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应提供公安厅出具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三级),省外企业出具中国安防产品行业协会出具的三级证书并在本地设有分公司等常驻机构。

(4)必须具有能独立完成图像监控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内容,有电子警察施工的实际案例。

(5)提供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6)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必须能够与现有电子警察管理平台实现即插联网并取得平台厂商的授权书。

(7)能够实现与永年县110指挥中心监控平台无缝联网,实现公安的三级联网。

(8)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9)无论是否成交,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在投标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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