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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政府采购摄录设备的公告

2010-03-2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旺苍县政府采购摄录设备的公告(第三次)
 采购项目名称:
摄录设备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wczfcg(2009)73号
公告日期:
2010年3月19日13时28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旺苍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旺苍县广播电视局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见招标文件
该包技术指标: 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4月8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2010年4月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旺苍县广播电视局委托,拟对摄录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wczfcg(2009)73号
二、招标项目:摄录设备
三、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高清摄录一体机;摄像机电池;适配器;32GB 半导体存储卡;三角架;演播室摄像机;摇臂;轨道平板车;EFP现场直播设备;组装MX70节目制作系统;LED新闻灯;摄像机用无线领夹话筒;有线采访话筒;大振膜话筒;钓杆、话筒、防风套件;肩扛式摄像机铝箱;专业级广角镜头;数字延时器;调音台;无线传输站;P2卡驱动器;便携式导演监视器;数字录像机;专业摄像机防雨罩(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含500万、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影视设备),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设备:高清摄录一体机、编辑录像机须出示生产厂商或其在中国地区公司的授权书,现场直播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现场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供应商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在2010年4月 7 日17:30时之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并登记备案,不接受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收款单位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外地采用电汇凭证形式。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3月 19 日至2010年4月 7 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时(北京时间、现场发售)在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 8 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旺苍县政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旺苍县广播电视局
地 址:旺苍县城百丈街4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8908124019
十三、集中采购服务机构: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9--4220195
传 真:0839--4220283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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