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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广播电视台专业广播电视设备项目招标

2010-02-11 来源:浙江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一、招标项目编号:PHGD(技)-2010-01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A、新媒体摄像机等设备一批;

B、虚拟背景系统及蓝箱一套;

C、实时在线节目包装系统一套;

D、现场切换系统一套;

E、室外扩声系统一套。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营专业广播电视设备范围、相关经验及资质,能承担此项目的单位。

3、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2月11日至2010年3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平湖市广播电视台(三港路1号广电中心二楼20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3日 上午9:30

六、投标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0年3月3日 上午9:30

八、开标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

交付方式:电汇、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平湖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37327059003256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当法人代表本人不能来购买的,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附电子文档,供应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以便拷贝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平湖市广播电视台

地点:平湖市三港路1号

联系人:施先生、凌先生、林先生(采购人)

联系电话:0573-85108131,0573-85108106

传真:0573-85108199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2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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