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10年1月20日在网上发布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系统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重新发布)"(项目编号:JITC-1005AI0040),现对公告内容作以下澄清: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中的第3条条款 "申请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变更为"申请人必须至少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方面的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特此澄清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