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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09竞字40号)室外全彩LED屏设备及其安装服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10-01-04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江西省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向社会招标采购室外全彩LED屏设备及其安装服务,为了保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竞标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室外全彩LED屏设备及其安装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2351168元。
三、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施工地点:南康市城区。
五、工期要求:按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货款结算方式:
(1)设备到位安装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货款结算程序,付总货款的80%,设备投入正常运行满三个月再支付总价款的15%,剩余5%留作质保金,无产品质量问题,壹年到期无息结清。
(2)未按交货时间的要求完成,按推迟壹天,则从总货款中扣除1000元/天计算。
  七、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产品货款、运输、搬运、安装及通过有关质检部门验收所发生的成本性开支、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本次竞争性谈判允许二次报价,第一投标报价为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必备条件,超出采购预算的,则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第二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采购人在谈判过程中需要增加产品配置并已获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外,投标人的第二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除非与采购人签订的供销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最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八、投标费用
   (一)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份(标书售后,资料费不退)。
(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支付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
(三)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4)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5)为体现当地是否有就近服务的服务商,允许联合体投标(招标不做限定)。
(6)投标人对主要设备(LED电子屏屏体、音响)须取得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除厂家直接来投标外);
(7)投标产品基本资格条件: 〈1〉产品厂商的注册实收资本1000万及以上,从事LED显示屏生产制造经验和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供货代理商注册实收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 〈2〉产品质量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论证,产品通过户外箱体防水IP65论证;
(8)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LED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LED国际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04〉认证、生产LED封装证之一);
(9)设备制造商应具备室外全彩LED显示屏的生产能力或系统集成能力,具有制造安装本次招标货物的经验;
(10)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提供LED显示屏进口元件的报关单,投标人为系统集成商的应提供生产商生产能力的证明及生产商的供货证明并提供LED显示屏进口元件的报关单。投标人还应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拟提供货物的检验报告及LED显示屏控制系统软件的证明资料原件。
(11)投标方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生产厂家在2006年以来安装全彩电子显示屏的成功案例〈金额不小于100万元〉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共两份及以上,且至少一个项目在江西省境内以备业主到实地考察〈提供原件备查〉);
(12)投标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可参考综合评分表)。
本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予以审查。
十、招标答疑:
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0年1月4日下午16:00时前(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把质疑函交给我中心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技术参数的质疑一律由采购人作出答复,我中心将在2010年1月5日下午16:00时前,把答疑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逾期答疑或未作答疑,则延长截标、开标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招标人在赣州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可在网站上先下载。
(2)地 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办公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1月7日下午15:00
  (2)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综合开标室
十二、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其他相关资料和个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十三、其他事项:
1、资金来源:市财政性资金。
2、招标文件的取得:以不记名方式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本中心政府采购科购买。
3、本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本为准。
4、本次招标采购开标活动采用先开标、唱标,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本中心对投标人不承担开标后,投标报价泄密的责任。
5、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质疑,本中心及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8、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方”系指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及采购人。
十四、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询:
项目采购人:南康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13879762550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南康市招标投标标中心
    联系电话:0797—6611683 传真:0797-6617066
十五、招标文件下载地址:09竞40号南康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全彩LED屏.doc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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