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项目编号:QZZFCG-200912001
各供应商:
经曲周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曲周县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曲周县财政局《LED电子显示屏》所需货物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权、信誉良好、具备本项目供货的企业参加报价。
一、采购货物及要求:
1、 采购LED电子显示屏,单红色,规格2.64*2.04,外框为钛合金。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采购最高限价:3.2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供货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
二、供货、收货方式及付款方式
1、供货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明确从签订合同到组织生产、完成产品送货到验收合格所需要的确切时间,但最迟时间不得超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天。否则该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收货方式:
(1)为保证LED电子显示屏的质量符合询价文件及采购合同中的要求,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成交供应商的生产过程中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产品质量。
(2)产品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按实物样品进行验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产品实物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必须与实物样品、询价文件以及报价回函中的表述完全一致。
(4)在产品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获得令采购方满意的解决。
(5)所有产品均须由成交单位免费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全部产品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产品无质量问题并出具验收合格手续,凭合同供货方收货单验收合格证明正式发票支付全部货款。
三、产品质量
所提供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无国家相关标准的应以行业标准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投标产品属于其生产或销售范围。
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无论是否成交,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在投标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
4、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五、报价回函(格式)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
1、《询价采购报价书》(格式附后);
2、《投标承诺函》(格式附后);
3、《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附后);
4、《质量保证书》(格式附后);
5、《供货时间承诺书》(格式附后);
6、《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附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8、所提供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配置情况(格式自制);
9、其它如投标人的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区县级以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区县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投标人的业绩等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的,则第7项不提供。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送达。
六、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一次性报出不能更改的价格。超过3.2万元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2、各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估计货款收取的风险,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催收货款的责任。若购销双方出现货款收取的违约责任,则按购销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七、采购项目定标办法
1、依法成立采购项目询价小组,研究制定询价文件,确定定标办法,组织实施询价采购活动。
2、投标现场由询价小组审查投标人资质,并根据投标人的报价,由询价小组在“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做出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为本采购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3、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则第二成交候选人有替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但具体成交事项需经采购办、采购单位、采购中心、供应商共同商定。
4、凡不符合填报要求或报价表中的数据计算错误、项目漏报、错报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5、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曲周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八、开标
1、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31日上午10:00至10:30时,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曲周县政府采购中心(曲周县财政局)
电 话: 0310—8856870 电话:0310-8856892
邮 编: 057250 邮编:057250
地 址: 曲财县财政局一楼 地址:曲财县财政局
曲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2月28日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晓刚 采购单位联系人:袁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