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台州广播电视总台网络硬件设备、20平演播室设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液晶显示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1、 谈判编号:台采竞[2009]62号
2、 谈判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网络设备(服务器、磁盘阵列等)数量:1批 采购单位:台州广播电视总台
第二标段:20平米演播室设备(摄像机、切换台制作、音箱话筒、线缆等)
数量:1批 采购单位:台州广播电视总台
第三标段:会议液晶显示系统(液晶显示拼接屏软、硬件,显示器、调音台等)
数量:1批 采购单位:市机关事业管理局
3、 交货期及地点: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三十天内, 交货地点:各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 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5、领取标书时间:2009年 12月21日至2010年1月4日 下午17:00时止,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6、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413室
7、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76-88685058 传真:88685061
8、谈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时整(请在此时间前将
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台州市民广场旁边)四楼开标室2(432室)
10、标书售价:本次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开户名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900101040013408
开户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11、 相关事项:
(1)购领标书:
供应商凭购买标书的财务收据及自带的U盘领取标书;
▲(2)投标签到:
供应商投标签到时必须出示《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投标人身份证及财务投标保证金缴纳单;
(3)供应商证办理:
办理《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的供应商请先到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再将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政府采购窗口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发供应商登记证。纸质材料含: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上一年度财务报表、⑤企业简介、⑥供应商登记表(可到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tzztb.com/zfcgindex.htm),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邮寄地址及邮编: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窗口 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8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