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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摄录像机及其它设备采购

2009-12-02 来源:浙江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

根据政府采购的规定,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对摄录像机及其它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QZGD-2009-003
二、采购项目: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专业设备经销商;具有叁年以上从事广播电视行业销售经验和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具有良好业绩,目前运行良好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用户不良反映;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提供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日至2009年12月7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将报名表(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针对此项目的项目授权文件。传真(0570-3088002)至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技术中心。并致电0570-3087651进行确认。
五、询价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询价保证金: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单前先交纳询价保证金10000元交纳至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财务中心,否则其报价单不予接收.未成交者当场退还询价保证金,成交者询价保证金按本询价文件合同第六款处理(户名: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开户行:建行衢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83500059111161;支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现金支票)。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2009年12月10日下午14:00前,供应商须将报价单(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送达或寄达至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技术中心7楼706室(衢州市西区九龙南路28号),逾期不予接收。
八、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九、交货方式及付款条件:成交供应商须在12月15日前供货。设备到货初验合格后十五天内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60%货款,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其余10%为质量保证金,在系统运行半年后,双方无异议付清。
十、交付要求:成交人必须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购需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十一、本公告发: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衢州市财政地税网(www.qzft.gov.cn);
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www.qzztb.net)。
十二、项目联系人:毛毅辉
联系电话:0570-3087651
传真号码:0570-3088002
邮政编码:324002。

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二OO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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