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的灭火救援应急中心一期配套附属工程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
(2) 工程规模 约5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9.12---2010.2
(4) 工程质量:合格
(5) 招标范围: 附属工程。
4、其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6)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
(7)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外地企业还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前办理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及淮安市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建工局市场科、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10)企业具有按期完成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11)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必须与开标时一致。
(12)注:①参加资格预审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预审时外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②投标人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户证明,在复印件 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③建造师必须提供由本人签字的无在手工程承诺书。
(13) 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则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选择9家入围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请申请人于 2009年11月5日至2009年11月1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市深圳路16号)报名并获取预审文件(壹佰元/份,售后不退),也可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
8、①报送资格预审文件及审查原件的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下午2:30前报送,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②报送地点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 )室。
③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所有预审资料中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9、招标人地址: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吴处长 联系电话:13861567119
邮 编:223000
招标代理人地址: 淮安市新民东路32号
联系人:刘坚 联系电话:18905235551
邮 编: 223002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09年11月5日至2009年11月11日。
招标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2009年11月5日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