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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山路改造工程智能交通监控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09-09-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AH090804239010101-SG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7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0311-858582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99232

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公用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按以下方式进行诚信备案:1、开通:需开通网上填报诚信档案的企业,携带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石家庄市诚信管理中心征信处[地址:石家庄市政府1号楼2楼(中山东路216号),征信处:204-电话0311-86687700,技术处:206-电话:0311-86687701]办理相关开通手续。2、登录:开通后,通过诚信编号和初始密码,登录http://121.28.35.230/wstb/wstb_login.jsp网址登录。提示: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原始密码,以确保自身的信息安全。3、填报,企业严格按照网页上表单,如实、全面地进行逐一填报。相关主管部门将适时对企业填报的档案进行核准。如发现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诚信备案或经诚信管理部门核准存在失信情况的,不允许投标。投标单位如对运作程序有疑问,可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或市采购办咨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H包:杆体与基础
采购内容:杆体与基础。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一级、路灯照明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工程能力、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申请人须持以下证件方可报名:
1、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2、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5、企业信息登记表(纸质加盖公章二份);
I包:工程监理
采购内容:工程监理。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监理市政甲级、机电安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工程能力、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申请人须持以下证件方可报名:
1、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2、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5、企业信息登记表(纸质加盖公章二份);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9月24 日开始,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10 月 10 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09年 10月 10 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姚女士,张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82611288;15131632088,0311-86999239;
传真电话:0311-8699923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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