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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宝山区教育班班通计算机、投影机、实物展台和液晶电视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09-08-26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仪器设备管理站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就宝山区教育系统班班通的计算机、投影机、实物展台和液晶电视机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金必须不小于500万元;

(3)投标单位必须是设备制造商或由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4)提供制造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设备具有3C认证并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设备(指计算机和电视机设备);

(6)要求投标方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8)具有同等规模或相近规模的业绩实例(请提供近三年成功的案例);

(9)投标方递交标书的同时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样机,样机必须有标签(标明生产单位和型号);

(10)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11)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2、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BCZ2009-266

招标文件编号:0613-0961206031136

招标项目:计算机、投影机、实物展台和液晶电视机

本项目共分四包,各包件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供应商可投其中一包或多包



第一包、计算机:248台

第二包、LCD投影机:128台

第三包、实物展台:139台

第四包、42英寸液晶电视:120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备注:1、投影机样机必须有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或同等级别的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和封条,测试标准按SJ/T1134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本次检测的内容包括:光输出、对比度、照度均匀性、分辨率,技术数据以检测报告为准,必须大于或等于招标要求。



3、本次项目拒绝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09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资料以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投标/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教育仪器设备管理站

联系地址:东林路25号

联系人:富炜

联系电话:56121978

传真:56121974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07室

联系人:张李萍、陈铭华

联系电话:62773352、62270300-1602

传真:62271442、62273738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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