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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户外广告及灯光设置管理处灯光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2009-08-24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户外广告及灯光设置管理处灯光工程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JZC-(2009)公字第003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整;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由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颁发的城市道路照明三级(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资质;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机电设备安装类三级(含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投标时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于开标日到场,亲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合格的供应商在48小时内确保能提供快捷及时的维修服务。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9年08月21日--- 2009年09月02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镇江市户外广告及灯光设置管理处灯光工程。本次招标项目分为3个标段,包括A 标段:京都大厦夜景灯饰建设工程和雅居商务中心夜景灯饰建设工程; B 标段: 镇江市工商银行朱方路分理处夜景灯饰建设工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市京江支行夜景灯饰建设工程; C标段:镇江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夜景灯饰建设工程。

五、采购人信息:


六、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A标段:人民币 0.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 1.12万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 1.4 万元),B标段:人民币 0.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 0.8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 1 万元),C标段:人民币 0.2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 0.88万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 1.1 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八、投标时间:2009年09月10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09-9-10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购买标书联系人:方晴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一、项目联系人:阮小蕾、蒋旭东

联系电话:0511-85999335 传 真:0511-85999335

十三、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号:00000129593012

镇江市财政局帐户(该账户仅适用购买标书的费用)

收款单位: 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丹徒信用联社解放桥分社

帐号:32110221012010000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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