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东城区教委教育技术装备部的委托,对东城区教委信息中心演播厅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经资格预审后合格的报价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一、 项目名称:东城区教委信息中心演播厅灯光设备采购
二、 采购编号:O714-EMTC-3514
三、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教委教育技术装备部
四、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东城区教委信息中心演播厅灯光设备采购 | 演播室灯光设备 | 1批 | 48 | 具体内容及数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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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报价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购买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9年8月18日起至8月23日止,每天9:00-11:30; 13:30-16: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8室,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3、报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文件邮寄给贵方。
七、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8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请贵方派代表出席报价仪式。
八、报价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合格报价单位名单: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歌华美富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天鸿广利科技有限公司
十、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邮 编:100036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166108094001
联系人:徐劼明
电 话:68296347 13241751855
传 真:68221474
电子邮件:jowena@163.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0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