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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白云区机关大院增加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2009-08-14 来源:达成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9-ZB0269。

  2.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白云区机关大院增加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招标内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白云区机关大院增加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采购摄像机109台,嵌入式硬盘录像机18台,视频矩阵1套,视频光端机10台,监视器11台,红外线探测器90个等以及其它一批设备。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

  7.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7.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或备案证;

  7.3 投标人2006年以来具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经验。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9月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9年9月3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二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广源中路238号;电话:86389810。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汉标 电话: 38201809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周先生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020-38825015 陈小姐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叶小姐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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