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湖州中学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09-08-11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湖州中学委托,就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YL2009-035-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LED电子显示屏(预算资金人民币31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供现货能力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经验,并承接完成过100万元及以上电子或系统集成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8月11日至2009年8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湖州市青铜路99#湖州市民政局2#楼2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1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七、开标时间:2009年9月1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

交付方式:以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供/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青铜路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913705300074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或主管部门有关证明)

(2)有当地税务、财政、社保部门确认的2007年1月1日至今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无欠税欠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投标保证金4000.00元(肆仟元整)人民币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名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民政局2#楼2楼

联系人:小谈

联系电话:0572-2103966

传真:0572-2103966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