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武汉市文化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文化局舞台灯光等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WCZFCG-09-A-034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文化局舞台灯光等器材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按照采购人所需舞台灯光等的配置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并完成全部货物的运输及相关服务等。
3. 项目预算:A包人民币800000元;B包人民币1850000元;C包人民币2138300元。
4. 包号划分及招标主要货物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A包 | ||
1 | 1200W电脑图案灯 | 10台 |
B包 | ||
1 | 电脑图案灯及染色灯 | 56台 |
C包 | ||
1 | 灯光控制台 | 2台 |
2 | 常规舞台灯 | 若干 |
3 | 其它及辅材 | 若干 |
注:下划线加粗内容为招标主要货物,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其中B包投标人必须为该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每个包只接受一个品牌的授权书,同一品牌按报名顺序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在武汉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则须提供全部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如投标人在武汉市内没有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提交原件)、被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和税务登记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四.投标事项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两个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报名申请,只有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2. 报名时间、地点:
3. 报名资料:报名申请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主要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函、B包主要货物制造商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在武汉市的售后服务机构(应注明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情况简介,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4. 招标文件的发售: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铁大厦605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47号)
6.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铁大厦605室。
7.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文化局
地 址:武汉市友益街16号 邮编:430017
联系人:唐红兵
联系电话:(027)82834449
武汉歌舞剧院联系人及电话:孔喜根 (027)82860149
武汉杂技艺术发展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宋文斌 (027)85799896
集中采购机构: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武昌区政府大楼202室
邮编:430061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27)88936183 15202703736
传真:(027)88234147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薛杏珍 投诉电话:(027)85730453
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