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工学校之委托,在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省级2009年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对其采购的数码摄像机进行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说明: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协议供货单价(元) 备注
数码摄像机 松下AG-HVX203AMC 台 1 29800
配件 增加立拍650三脚架 个 1 +1400
增加万迪莱2LJ充电器和交流适配器 套 1 +600
每台协议供货价格:31800元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品名 品牌规格型号 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质保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
5、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4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采购单元的注明采购单元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09年8月4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超过采购预算及协议供货限价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相应采购单元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质量保证:产品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均不少于一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因所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完成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的服务。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验收期限:货到后3天内
9、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一次付清货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2、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68669209(行政中心)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