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演艺实训室设备购置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
招标人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房山区兴东大街269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13910619115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9368847
招标范围:本工程灯光系统及音响系统的供货及服务。
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伍仟贰佰玖拾元(¥1135290元)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要求系统可靠、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同时在满足教学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尽量保证经济性。
工期:30日历天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承担招标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工作、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在其参股、代建、管理或者服务的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年检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社会保证金缴纳记录(要求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纪录)(上述证件原件核验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两份)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原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上述资料齐全且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三层304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三层304室
开标时间: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另见招标文件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定量评审办法,详细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莹、何术朋
联系方式:010-89368847
备注: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
北京市投资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