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场录制灯光、音响设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人名称: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8018616转8002
项目名称: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现场录制灯光、音响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ACST-097D011HB002
项目预算金额:总金额为3451894.00元整;第一包金额为600000.00元整,第二包金额为2851894.00元整。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必须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投标商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第一包的投标商必须对指定的产品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第二包的投标商必须对指定的产品提供一级代理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07月16日至2009年08月04日(节假日除外)9:30-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报名携带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08月05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4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设备质量和技术先进性50分,企业的资质信誉10分,服务及相关承诺10分,投标价格的合理性30分)
项目联系人:王磊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