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平监狱安防系统一期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GPCGD093201HG075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连平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连平监狱安防系统一期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包组内容:安防系统
用途:安防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标示的属于主要设备。
预算金额:368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3.6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连平县内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2、 投标人需具有至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或者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保密
安防监控”单项资质,提供以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需经广东省公安厅颁发或备案),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6-12至2009-6-24,9:30—11:00,14:30—16:30(办公时间内)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吴先生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 登记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份正本,按顺序装订并提供原件核对。提交后方允许阅览招标文件及报名,提交的资料仅作报名用途。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或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或者以上的证书复印件。
3)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需经广东省公安厅颁发或备案),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收款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银行帐号:121802-516-01-0001163
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020-8317 7411。本中心不承担因邮寄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遗失或延迟等。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7-2,9:30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开标大厅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卢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 1633/1,6279 168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 7411
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连平监狱
采购人地址:连平县三角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0762-328686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本邀请函条款(一)
2、 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 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 退保证金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20-6279 1623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