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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日报社计算机网络机房改造工程

2009-06-1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预审公告标题:
广元日报社计算机网络机房改造工程采购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广元日报社计算机网络机房改造工程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GZCTP-2009-10
 公告发布时间:
2009年6月11日9时52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 购 人:
广元日报社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采购内容:
 包括以下子项的建设:机房装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气体灭火及自动报警系统、通风系统、温湿度控制系统、UPS电源系统、网络安全等。(详见所附电子文档)。
 申请人资格:
 1、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3、报价人具有机房建设能力,近三年内有25万元以上的计算机机房工程建设案例。(报价人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4、防火墙、入侵检测防御系统、上网管理路由器、网管交换机、UPS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商项目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原件。
 报名截至时间:
 2009年6月18日10时0分
 报名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辛 联系电话(传真):0839-3269897
 其它内容:
 根据川财采[2008]35号文件《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的招标、采购文件的资格性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在正式发布公告和出售招标、采购文件前,须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间,供应商可以对招标、采购文件的资格性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提出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必须作出答复。如果供应商的质疑有效,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必须对招标、采购文件相应内容作出修改。故现将广元日报社计算机机房改造工程采购参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公示如下: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3、报价人具有机房建设能力,近三年内有25万元以上的计算机机房工程建设案例。(报价人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4、防火墙、入侵检测防御系统、上网管理路由器、网管交换机、UPS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商项目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原件。
二、计算机机房改造工程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 包括以下子项的建设:机房装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气体灭火及自动报警系统、通风系统、温湿度控制系统、UPS电源系统、网络安全等。(详见所附电子文档)。
三、工程完工要求:要求在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施工不能影响市委宣传部、广元日报社及广元新闻网的正常办公运转。
四、保修要求:本项目整体要求三年完全免费保修,终生维护。
由于《四川政府采购网》页面设计原因,上述公示内容现目前只能在资格预审公告栏里发布,同时“ 报名截至时间”只是指本公示的截止日期,不是资格预审报名截至时间。如果在此期间,供应商没有提出质疑,我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发布正式的采购公告,敬请各位供应商多加留意。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备    注:
 
 附    件:
 采购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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