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标题: | 关于对乐山市公安局视频调度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采购的征求意见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山市公安局视频调度指挥系统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LZCGK2009-20号 | 公告发布时间: | 2009年6月3日14时16分 |
行政区划: | 乐山市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 | 采购包个数: | 1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号: | |
更正公告: | 无 | ||
采购内容: | 见附表 | ||
申请人资格: | (1)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三级及以上集成资质证书; (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提供其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四川省范围内有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服务支持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09年6月10日17时0分 | ||
报名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833-2421411 联系人:立胡女士 | ||
其它内容: | 致有关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市公安局视频调度指挥系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09年6月10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注:公告中的“报名截止日期”应理解为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 | ||
备 注: | | ||
附 件: | |||
采购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