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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淮安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2009-05-18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受淮安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委托,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就该单位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城市高清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城市高清监控系统(HAKFZC招标2009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开发区2009年度16个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与管理系统的新建及开发区原有两个路口的改造。

B包:开发区2009年度三个路段的城市高清监控系统的新建。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分包中标项目。

供应商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A包

8、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9、投标人所投信号灯必须具有公安部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10、投标人自2006年以来必须做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

B包

8、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9、投标人必须有公安部的公路车辆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取得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传真至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传真号:0517-83715279并电话联系确认,电话:0517-83713070。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开发区政府采购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说明: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与A包、B包投标,也可以只报其中一个。请投标人在投标确认函中注清。

时间:2009年5月18日??2009年6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6月8日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楼财政局会议室(淮安市厦门西路6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璇

电话:0517-83713070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6月8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楼财政局会议室

评标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楼财政局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王璇 电话:0517-83713070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实地勘测):李成 电话:0517-83121701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王璇 电话:0517-83713070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包陆万元人民币;B包壹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开标地点。

开户名称: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威海路支行

帐 号:84501012100000217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开发区财政局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以结算凭证为准)。

 

 

 

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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