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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09-05-07 来源:浙江-杭州市财税局

 

  
  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JZCD-2009-14
  2、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LED显示屏一套,共1个标项:
  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者能提供应标货物原厂商经销资格证书(或代理销售证书)的经销商参加应标,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应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代理商能够提供应标货物原厂商经销资格证书(或代理销售证书)或项目授权文件,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应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发售标书:
  (1)时间:2009年5月7日至2009年5月15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二楼技术装备科(香积寺路载歌巷6号)。
  (3)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4)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施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至少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09年5月22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一楼测试室(香积寺路载歌巷6号)。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09年5月22日上午9时15分,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一楼测试室(香积寺路载歌巷6号)。
  9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科,联系人:范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5886279,传真:0571-85886279。
 
 
                                        
                                          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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