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广播电视局的委托,现就其广电中心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 2009EZCCGPB07
二、招标项目:鄂州市广电中心亮化工程
三、采购内容: 鄂州市广电中心亮化工程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施工方必须是独立法人,并且具有亮化工程施工资质,有1-2处优良工程可供考察。
3、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资格证和有效的保险单据。
4、所选用的灯光用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有深圳市悦星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书。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16-17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北京时间)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文星大道57号鄂州市粮食局办公楼六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2009年5月7日上午8:30-9:00止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09年5月7日上午9:0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文星大道57号鄂州市粮食局办公楼六楼)
十、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十一、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3220132 3259012(传真)
网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