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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2009-00109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庭审装备标准化改造

2009-04-03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8090/cjxx/center_gg.jsp?code=1000003838&type=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庭审装备标准化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c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d.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e.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f.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g.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9-00073
招标项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庭审装备标准化改造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庭审装备标准化改造 一套
交付地址:
交货日期:详见《项目需求书》
交付状态:系统完成,投入使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04月03日起上午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9年04月23日(星期四)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同时应将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9年04月23日(星期四)10:0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秦志龙
电话:021-63187493
传真:63186094
Email:qzl@sh-procurement.gov.cn
文件制作时间:20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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