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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相关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09-04-02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相关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编号:HXZB-2009-10001、10002、10003、10004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红旗 电话:0311-851873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女士、高先生 电话:0311-86958926 150328185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A标段:数字法庭建设所需货物采购;B标段:交换机采购;C标段:电脑采购;D标段:LED屏幕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公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标段:(1)注册资金需在500万以上(含500万);(2)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3)具有国家质量体系ISO9001:2000认证资质;(4)、有安防技术壹级资质许可证;(5)具有核心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视频摄像设备、实物展台设备应具有厂家或经销商授权原件;
B、C、D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A标段报名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ISO9001:2000认证证书、安防技术壹级资质许可证、核心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公章的诚信档案文本一份(封面自制),以上资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二套。
B、C、D标段报名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商报名时除核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加盖公章的诚信档案文本一份(封面自制),以上资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二套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按照《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与资信收集试行办法》(石政文审[2006]01号)及石家庄市诚信管理中心有关要求,参与投标单位(含已填报诚信档案企业)须完成网上填报企业诚信档案(已填报诚信档案的投标企业须按网上表格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和核实)。如发现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未按照要求填报或经审核发现有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09年4月2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26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4月22日上午9时00分
A、B、C、D标段开标时间:2009年4月22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宏苑宾馆21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高先生
联系方式: 电话:0311-86958926 15032818505 传真: 0311-8695892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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