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 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委托,现就青田县广播电视台的非线性编辑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现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QTCG2009-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五、招标代理机构: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住所地: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九楼。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产地 | 预算金额(万元) |
广电台非线性编辑系统设备项目 | 1 | 主磁盘阵列 | 1套 | 国产 | 111 |
2 | 4台 | ||||
3 | FC交换机 | 2台 | |||
4 | 以太网交换机 | 2台 | |||
5 | 有卡工作站 | 4套 | |||
6 | 无卡工作站 | 4套 | |||
7 | 配音站 | 2套 | |||
8 | 网络配件及其他辅助配件 | 一批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09年 2 月 12 日至 2009 年 2 月 26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青田县塔山路101号 房管大楼 九楼县招投标中心九楼综合科。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
十、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月20日下午4:00时(北京时间)前参加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召开的标前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5万元。投标人应于2009年3月5日9:30时前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户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鹤城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账号:1109021201201000377303),并经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科确认到户后开具收据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转帐、汇票、电汇。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3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3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四、招标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十五、业务咨询:
县广电台联系人:倪少华;联系电话:0578-6952608;
县招投标中心业务联系人:陈伟芬;联系电话:0578-6818051 传真:0578-6818038;
县招投标中心报名联系人:廖小伟;联系电话:0578-6818385 传真:0578-6818038。
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